文化文法

客家與憲法都重視教育

現行憲法條文中,有許多重視教育的條文具體展現,而在憲法制定前,客家文化也含有豐富的重視教育文化,二者有其近似性,值得大家一起來探討。

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158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第159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第160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0項:「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凡此種種,均彰顯憲法對教育之重視。

今觀客家庄設置敬字亭,力行敬字惜文,尊師敬師,以及客家諺語昭示後代強調:「小孩不讀書,不如養大豬」,「不怕運不來,只怕沒真才」,「文官一筆安天下,武官拔刀見太平」,「地愛日日掃,田愛日日到,書愛時時讀」,「竹愛嫩時拗 子愛幼時教」,「窮人不斷豬  富人不斷書」,「讀書肯用功 茅寮出相公」…等,正顯示客家文化重視教育與憲法規範直接或間接合致,部分觀念甚至有優於憲法規範之處。

在客家地區,只要孩子願意讀書,家長寧可賣田賣地,血汗耕作,辛苦養豬,也要讓孩子讀書受教育。孩子為分攤家長經濟負擔,多立志成為有用的人,所以在客家庄,普遍擁有「一等人 忠臣孝子」、「二件事 耕田讀書」認知,又採取「晴耕雨讀」行動,此善用時間,利用天晴時耕田貼補家用,雨天時努力讀書,幫助家庭「脫貧脫困」,使學業和農業雙贏,亦與現代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1:「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相互吻合。

而在教育平權方面,性別平等為憲法上的「特別平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前段:「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觀之客家傳統山歌「望好郎」歌詞說:「高山頂上起學堂。兩邊開窗好透涼。阿哥讀書望高中。阿妹讀書望好郎。」正反應出客家地區無論男女,都有讀書受教育機會。此外,客家女性大有成就者,均有豐富實例,此觀「客家身影—客家典範人物」一書[1]中記載者包含:丘秀芷、杜潘芳格、詹秀蓉、邱金蓮、張甘妹、徐薇、房徐蕙英…等自明。

客家培養孩子受教育的成果表現在「美濃出博士、鳳林出校長、佳冬出醫師」的民間認知上,據網路搜尋統計資料得知,美濃區民國86年累計109位博士,90年成立美濃博士學人協會。鳳林鎮擔任校長者計114位,是校長密度最高鄉鎮,因此成為「校長之鄉」。佳冬鄉林家截至民國96年共有59位醫生,是為客家文化重視教育的好成果。

「辦好教育≒不用蓋監獄」,教育目的在於培養才德兼備國民,專業教育與品德教育同等重要,客家諺語說:「 打田打地,打毋忒好手藝 」、「良田萬甲 唔當一技在身」是強調專業重要,客家諺語說:「養子要教 養老要孝」、「有錢施功德 無錢就拈開竻 (刺)」、「心肝係好 風水毋使討」、「有量就有福」、「學壞三日,學好三年」…等則是強調品德教育重要,專業教導與品德教育二者兼行,可培育才德兼備國民,有助安定社會、治安良好,壯大台灣實力。

憲法前言謂:「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為制憲目的,而客家重視教育的文化,不僅早於民國建立前存在,也早於憲法制定前普為客家地區所重視,更與憲法21條、158條、159條、160條互為呼應,此固有優良文化可輔助實現社會安寧等制憲目的,維護良好治安,增進全民公益。


[1] 此參考資料是閱讀:何來美,客家身影  客家典範人物,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民100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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