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飾與繡鞋
頭飾與繡鞋
本文承蒙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鄭惠美教授授權刊登(圖片涉及著作權,暫不刊登),謹此致謝。
鄭惠美教授介紹
鄭惠美教授致力於服裝結構.版型變化和服飾文化研究,主要任教科目為中國服裝史、服裝構成表現技術和電腦打版放縮等課程。對於傳統服飾收藏和客家服飾工藝刺繡有深切熱忱,專注於民族服飾工藝技術的探究和書寫,相關專書出版《藍衫一襲》《儒式婚服研究與設計》《古典時尚•織繡風華》《客家纏花》《傳藝巧工叢書.織繡印染工藝卷》《【鹿港傳藝】謝雅秀繡線花》《臺灣民家收藏客家看花研究》…等20餘冊,推動物質文化研究融入教學、傳統工藝創新設計應用。創作方面曾獲多項榮譽,包括2021年全國消防人員服裝改款設計競賽優等獎,2022年台灣紡織研究論文發表會傑出論文獎、2023年中華民國總統府「立足台灣連結南島:原住民文化特展」西拉雅族傳統繡品創作展、2024年國際服飾學會International Costume Exhibition Award 歷史服飾重現獎。【以上資料來自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官網https://scfd.usc.edu.tw/zh/faculty/hui-mei-cheng】
頭飾與繡鞋
壹、髮型
臺灣早期閩、客族群婦女外型最大的差異除了服裝之外,就是髮式與鞋子。1918年連橫《台灣通史》中記載:「鬟髻之式、城鄉不同老少亦異。髫之女,年十四、五,始有梳頭,或為盤蛇之樣,或為墜馬之形。粵婦則高鬟燕尾,別饒風韻。」日據大正9年(1920)出版的《現在の臺灣》書中提到:「臺灣本島廣東人和福建人的服裝和婦女結髮的形式有很大的差異。」在生活習慣中,閩籍婦女不論老少喜用佩戴烏巾或額帶,而客家婦女則常裹束頭巾。謝氏春枝女士在昭和17年(1942)《民俗臺灣》〈臺灣農村の廣東族〉一文中,對於臺灣客家人的描述:「風俗習慣與福建族有非常大的差異,特別是婦人的頭髮、服裝、履物(鞋子)廣東族都有獨特的風情。」謝女士在該文中描述客家婦女的髮髻造型有如日本「高島田」(Takashimada)式,高聳上結如船形的樣式,中間以桃色絲線繫綁,形成獨特的髮髻。大陸客家研究者稱之為「椎髻」或「船子髻」而在《臺灣懷舊》書中以及《日本地理大系》〈臺灣篇〉,對於臺灣早期客家婦女的髮型樣式,有更明確的圖像顯示。對照1960年代屏東縣竹田鄉的攝影家李秀雲先生所記錄之美濃客家婦女「髻鬃」形式,雖然有些許的差異,但都是屬於高髻的獨特造型,此種髮式在客家族群中稱為「三把頭」,是一種最正式的髮形,婦女成年禮儀式、新婚出嫁當天即是梳理此種髮髻。一般年輕女孩子梳一條或兩條辮子,稱為「拼毛辮」,也有編成一條的辮子在頭上繞成一圈,稱為「纏毛辮」,但是比對傳世照片中台灣南北客家年輕女性的髮型,發現北部地區之客家少女髮型與1910年代閩籍婦女之鉸剪眉(前瀏海)髮型類似,明顯受到閩南婦女髮式流行的影響。
【圖1】客家婦女髮髻:《臺灣懷舊》1920年、《日本地理大系‧臺灣篇》1931年、1966年美濃(李秀雲先生攝影)
【圖2】六堆客家少女纏毛辮(蕭義雄先生提供)、纏毛辮圖稿(引自《東京人類學雜誌》231:42)
【圖3】東勢客家少女「鉸剪眉」(朱陳耀先生提供)、鉸剪眉圖稿(引自《臺灣慣習記事》4:458)
貳、眉勒
眉勒是台灣漢族婦女戴在前額的頭飾,其形制源自於明代,前身是宋代的額巾稱之為「額子」,明清時期尤其流行於江南一帶,俗稱「頭箍」或「勒子」。年輕女子用者稱為「春眉」,多華麗刺繡圖案裝飾,老婦多戴青、黑素色眉勒,稱之為「烏巾箍」,具有束髮、裝飾、護耳防寒等功能。在台灣早期傳統社會生活中,不論是客家或閩籍婦女都有配戴眉勒的習慣,眉勒的造型是兩端寬大用以護住耳朵,中間部份縮窄正好貼在前額但不至於遮住天庭部位,兩端有細繩或綁帶可在腦後打結固定。《新竹縣采訪冊》〈客莊風俗〉中記載粵籍婦人:「每出門,以烏布巾覆髻上,纏繞項後。」
客家婦女使用的眉勒稱為「頭紮」或「帕仔」,具有保暖的實用性功能,使用者大多數是老年婦女,布料色彩多為素色或黑色,一般人家多為棉質或保暖的呢布,富有家庭則使用光滑的絲緞,而南部地區早期包括婦女在坐月子期間也有使用,目的在保護頭部不受風寒侵襲,客家婦女相當重視「作月子」時的食補和保養,一般認為如果不好好保護頭部受到風寒的話,日後容易引起頭痛的毛病,所以都要戴「頭紮」或以巾布裹頭。年長者的頭紮表布大都使用黑色,但內層裡布大都為吉祥的紅色系布料,年輕婦女戴的眉勒則有較多的刺繡或裝飾。日據時期因為輸入大量印花布料,刺繡眉勒因而被花布頭巾所取代。
眉勒刺繡裝飾南北客家地區有明顯的差異,北部客家女性所戴的「眉勒」,富貴家庭者常使用盤金釘線飾滿地紋,再以開光式的構圖刺繡各式吉祥花紋圖案,一般人家的婦女外出則纏繞簡單的黑色「烏布巾」。中壢地區有一位客家老太太說:「“帕仔”就像小孩子的帽圈,年紀大的人怕冷用來綁在頭上,以前的人常在帕仔上繡花,有錢人家全部都繡得很漂亮,戴的人現在差不多都已經超過百歲了!」。客家傳統社會中,婦女除了在世時使用眉勒之外,喪禮中也是重要的殮服頭衣,時至今日南部客家婦女入殮時,子孫會為其佩戴額前裝飾有珠子與立體金花造型的烏金頭紮。
【圖4】六堆客家老婦頭紮、謝錦來先生示範戴頭紮、北部客家老婦頭紮(蕭義雄先生、宋佳妍小姐提供)
【圖5】左:北部客家盤金釘線眉勒(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收藏);右上:六堆客家婦女眉勒(朱陳耀先生收藏);右下:黑色絲緞老婦頭紮(作者收藏)
參、髮飾
客家婦女的髮型,大致上有髮辮、二把頭、三把頭(髻鬃)以及螺髻等四種類型,其中「三把頭」最為正式,是新娘結婚的髮式,一般使用紅色絲繩來固定,而梳螺髻則有使用髮簪來固定。根據客家長者敘述,髮簪使用金、銀或鎏金的銅等金屬來打造,講究的富貴人家有加飾各種花樣。大陸客地的婦女傳統髮型也是「梳高髻,繫以紅繩,插以銀簪」。傳聞客家婦女髮簪的起源是來自防身的用途,因為舊時客家山區經常有匪寇出沒,襲擊民房、洗劫財物和侵犯婦女,因此客家婦女為了防身,便隨身攜帶短小鋒利的鐵器,為攜帶方便則將之插在腦後盤結的髮髻上,表面上看起是一般平常的簪子,其實是一種防衛的武器,後來逐漸演變改用金、銀等貴金屬製作,成為一種固髮的裝飾。
【圖6】客家鎏金髮簪(實踐大學服飾博物館、陳達明先生收藏)
除了金屬髮簪之外,北部客家婦女還有一種色彩鮮麗的「纏花髮簪」,其做法是先用厚紙剪成各種圖案的裁片,在外圍圈上一圈鐵絲,然後以各種顏色的絲線纏繞、包覆紙片表面,在纏繞的過程中還可加入金屬錫箔條,事先計算好編排的規則,平整地將絲線間隔纏繞在錫箔條的上面或下方,如此即可令錫箔條宛如星點般呈現在纏花裁片上。製作好纏花紙片後再組合成各式花卉、蝴蝶或草蟲造型,將之固定在金屬釵簪上,最後再綴飾纏繞成彈簧線圈的金屬線和琉璃珠或珠串(有步搖的效果),則可形成一支精緻、生動而亮麗的纏花髮簪。此種纏花髮簪主要是作為結婚時的髮飾,日常生活中並不使用,是一種極為特殊的精緻工藝品。
【圖7】客家纏花髮簪(黃錦堂先生收藏)
客家繡花鞋
台灣客家婦女最為人稱道的除了堅強體健的之外,還有一雙不纏小腳的自然天足。《台灣通史》〈風俗志〉中記載:「漳泉婦女大都纏足,以小為美。三寸弓鞋、繡造極工。粵人則否,耕田力役無異男子,平時且多跣足。」而在日據時代,大正9年(1920)出版的《現在の臺灣》也明確的記載,台灣本島的廣東和福建婦女的差異,其中「廣東婦女一雙大腳、又裸足,體格強健能下田從事庄稼勞動,而福建婦人纏足者居多。」1942年東方孝義於《台灣習俗》中記載,台灣總人口有90﹪是漢族,其中包括從中國南部渡海移民來的閩族,以及廣東、廣西移入的粵族;祖籍地為福建者稱為「福佬」,而廣東種族者稱為「客人」,其中閩族婦女大都纏足居多,而粵族婦人和男子一樣跣足(打赤腳),完全沒有沾染纏足習俗,天然的強健雙腳,有時更勝於男子或農耕或運輸,自然的體能有最好的發揮。
【圖8】閩籍纏足婦女(三寸金蓮鞋)、自然天足客家婦女(繡花拖鞋)
從以上清末到日據時代的文字記錄,可以清楚的看見台灣閩、客籍婦女腳的大小及生活形態的差異。因為台灣漢族移民來自中國大陸南方,清代徐珂(1869-1928年)《清稗類鈔》〈服飾篇〉中粵女的服飾條記錄:「粵女有三別,潮州、廣州、嘉應州。婦女多赤足而著拖鞋,皮色黝黑。」而在閩女服飾條中則說:「閩中婦女,為居城鎮者皆小腳婦。自縉紳以至小家,莫不以小腳為尚。」由此可見台灣閩、客籍婦女的足下風情,自原鄉地區即有明顯區別。光緒年間在台地閩、粵族群混居的新竹地區,光緒24年(1898)《新竹縣志初稿》〈風俗〉中記載:「粵人雜俗:閩與粵大同小異閩女多纏腳,粵女則纏腳者少。」《新竹采訪冊》〈客莊風俗〉中更明顯記載:「婦女皆赤腳,肩挑背負,服勞與男子同。」由此可知台灣早期社會「腳」的尺寸大小似乎成為判別閩、客籍婦女的重要特徵之一,但是當然不是所有的閩籍婦女都纏足,一般中下階層的勞動者還是無法纏足,但是客家婦女不論是貧富貴賤,都是自然天足沒有纏足的風俗。
客家婦女不論貧富都非常勤於勞務,平日工作多赤腳或穿著草鞋,晚間盥洗後才換穿自製的繡花拖鞋,到廟裡拜佛或外出作客時也大都穿著繡花鞋。1942年《臺灣習俗》中記錄:「台灣傳統的漢族鞋子,男女都用布帛製作,只有女子的鞋有施以各種刺繡花樣」。謝氏春枝於〈台灣農村の廣東族〉一文中,更清楚的描述到:「婦女日常都是素足,外出時穿著黑色鞋面,用金銀絲線刺繡的厚底、堅固耐用的自製拖鞋。」傳統社會中,不論閩南或客家大多數人的衣帽鞋襪,都出自家中婦女的巧手,只有少數的富貴人家有錢能聘請專門的裁縫師來量製服飾用品。
壹、繡花拖鞋
客家婦女穿著的繡花鞋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繡花拖鞋,另一種是尖頭單樑鞋。一般日常生活中最常穿著的是繡花拖鞋,拖鞋鞋面大多以黑布為底,上面以各色絲線刺繡花朵圖紋。刺繡的方法是先將圖案描繪在紙張上,然後將紙樣固定於鞋面布,再以各色絲線依照圖案扎紙刺繡於布上,繡完後再將多餘紙張撕去即可,如此花朵葉片中包覆紙片既方便又能使圖案有微微浮凸的立體感。
客家繡花拖鞋大都以黑色棉布製作鞋面,刺繡圖案大都主要在鞋頭部份,單一大花圖案或間飾以盤繞的枝葉,刺繡構圖講究對稱平衡,針腳平齊、工整,刺繡技法以齊針、搶針、纏針、打籽等最為常見。鞋子面料於日據時期逐漸使用黑色絨布,因為絨布厚實有光澤,更能襯托出刺繡圖案的鮮麗效果。南部客家婦女還有另一種繡花珠鞋,鞋面以綴珠刺繡圖案,是六堆客家拖鞋的另一重要特色,北部客家地區幾乎未曾見有類似的實物流傳,但是在大陸學者房學嘉《客家源流探奧》〈客家婦女與客家源流〉篇中,有記載:「中上人家的婦女,在寢室內多穿布質繡花串珠鞋,其鞋面多繡有串珠,在日光照射下閃閃發光,非常好看。」可見珠繡拖鞋在大陸原鄉地區早已流行,並非南部六堆地區獨有的裝飾形式。
【圖9】客家繡花拖鞋與珠鞋
貳、尖頭單樑鞋
客家婦女於正式場合或外出搭配禮服則穿著尖頭單樑鞋,客家話稱為「翹鞋」,因為其鞋頭如鉤狀翹起,所以又稱為「鉤嘴鞋」。日據時代昭和19年(1944)居住於臺中東勢郡石岡的賴阿龍於《民俗台灣》刊物發表〈客家の婦人〉一文,稱客家婦女的翹鞋為「龍船形的鉤鞋」。大陸學者謝重光在《客家源流新探》中記錄:「客家婦女穿著的是布鞋,鞋面由兩片色布縫成,鞋端略往上翹,狀似小船,上面用五彩花線繡了花。」在台灣地區客家婦女穿著的「翹鞋」,南、北地區各有些許差異。北部地區的「翹鞋」後腳跟大都沒有包覆起來,南部地區則不一定,有些鞋跟有縫合但是有的則是未包覆如拖鞋的形式。
翹鞋的刺繡圖案佈局以鞋頭為重點,南北客家翹鞋的刺繡圖案有明顯的差異,南部的刺繡圖紋大都以纏枝小花為多,繡滿鞋面及鞋幫兩側,整體看起來熱鬧而繁複,但是老年人的翹鞋,也有不加任何刺繡而只以配色布料鑲緄裝飾的實物傳世。北部客家翹鞋上的刺繡圖案較大,以鞋頭為重點或延伸至鞋幫兩側前半部,花紋以主題性折枝花卉或吉祥花鳥圖案為主,不像南部地區以小花枝葉盤繞一直擴展到後鞋跟部位。
【圖10】翹鞋:六堆客家、新竹客家(陳達明先生、國史館台灣文獻館收藏)
【圖11】1898年新竹北埔姜家婦女(邱萬興先生提供)
參、納鞋
製作繡花拖鞋或翹鞋,「納鞋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序。傳統「翹鞋」的做法都是先將鞋底、鞋面分別製作好,然後將左右鞋幫從前方鼻樑處縫合起來,最後再與鞋底縫合在一起。製作布拖鞋的方式大致相同,但是不論哪一種鞋,最重要的工夫就是「納鞋底」。納鞋底客家話稱為「貼布Pa」,屏東縣佳冬鄉一位老人家回憶說:「以前不論是翹鞋或繡花鞋都要自己做,「納鞋底」要先收集碎布,然後將數層布料疊合黏在一起,再用刀子依照腳形來切割鞋底,也有人先將數疊剪出腳形的鞋底逐一黏合再打洞穿繩綴縫,做翹鞋底還要用榔頭敲打成翹起的形狀。縫合鞋底是相當辛苦的工作,要用錐子刺穿厚厚的鞋底,再細細密密的穿麻繩拉緊固定,製作好一雙鞋底要花上好幾天的時間,布作的鞋底要塗上桐油防水。日據時代逐漸有使用牛皮和塑膠來製作鞋底,通常要用小鐵釘來釘牢固定,因為皮底拖鞋的製作較快速且不怕雨水潮溼,所以很快地廣被運用。因此在傳世實物中,布納鞋底的繡花拖鞋要比皮底的鞋子更為稀有珍貴,而「翹鞋」則從未見到有使用布以外的材質來製作鞋底。
【圖12】納鞋步驟
【圖13】翹鞋鞋底、翹鞋和拖鞋鞋面(國史館台灣文獻館、作者收藏)
肆、客家鞋的禮俗
傳統客家鞋子在結婚禮俗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新嫁娘的嫁妝中要準備新鞋致贈給翁姑作為見面禮。紮納密實的鞋底、精緻刺繡的鞋面是禮鞋絕對不可少的要素,此外還要在鞋子的後腳跟貼上紅紙,以毛筆字寫上「家官」或「家娘」字樣,書「家官」者是要送給公公的禮鞋,而送給婆婆的則是寫「家娘」,貼紅紙是討喜氣的意思,而公婆則會給新媳婦紅包作為回禮。在北部客家禮俗中,則是在鞋面上依照鞋形鋪貼一層紅紙,以表示喜慶和大吉大利。現今客家禮俗中,新嫁娘還是有為公婆姑叔準備新鞋的習俗,只是因為買現成的鞋子已經非常方便,沒有人會想要親手做鞋子,縫製「翹鞋」的技術大概已經失傳了。
【圖14】六堆客家「家娘鞋」,北部客家禮鞋(作者、朱陳耀先生收藏)
伍、南北鞋款比較
客家傳統女鞋分為拖鞋與翹鞋兩種形式,在鞋底製作上有棉布縫納和皮革釘製兩種。拖鞋鞋面的刺繡技法上,南部地區有特殊的珠繡作品,所使用的鞋面刺繡布料大多為棉質或絨布,色彩以黑色最為常見。翹鞋的鞋底大都為棉布納縫而成,六堆地區的翹鞋外型有拖鞋式和包鞋式兩種,北部地區則多為拖鞋形式。鞋面的刺繡圖案上有明顯的差異,北部客家翹鞋圖案較大而俱主題性,例如喜鵲梅花諧音喜上眉梢,牡丹、花鹿、烏龜象徵富貴長壽等等,以鞋頭部位為裝飾重點;而南部地區者則多見纏枝小花卷曲盤繞,從鞋頭延伸向鞋幫兩側以及後腳跟部位,呈現出繁複縟麗的氣氛。翹鞋在鞋面布料使用上較拖鞋更多樣化,傳世實物中有棉、絲、緞和絨布等材質,色彩有米白、大紅、深藍和黑色,但是以紅、黑兩色最為普遍。
【圖15】六堆客家婦女翹鞋、珠繡、繡花拖鞋(陳達明先生、作者收藏)
【圖16】北客婦女翹鞋、繡花拖鞋(國史館台灣文獻館、莊金水先生、作者收藏)
陸、不纏足的客家婦女
漢族婦女纏足的歷史,根據宋代張邦基的考證,大約始於南唐李後主時期(937-978年),但興盛於北宋元豐(1078年)以後,元朝時代北方民族婦女多不纏足,但是入主中原後也沾染纏足習氣,甚至似盛於前朝。明、清兩代漢族婦女纏足風氣比以前更熾,娶妻以大腳為恥、小腳為榮。在許多客家史籍資料中,大都記載客家婦女不纏足,而且莫不讚揚推崇刻苦耐勞、勤勉勞動是婦女的天職,甚至歌頌其自然天足、勞動天使的形象。但是,對於客家婦女不纏足現象的背後因素,研究學者有許多不同的看法,綜括分析主要有三種論點,一是工作勞動,二是逃亡遷徙,三是學習自鄰近土著族群。
- 為了開墾勞動、摒棄纏足陋習:台灣客家研究學者陳運棟先生認為客家婦女從宋代以後就沒有纏足的風尚,由於足都解放了,行動操作就能矯健靈活,於是客家婦女個個都有「健婦」的美譽。另外,李幸祥先生提出客家婦婦女從未沾染纏足陋習,千年來保持著天足,即使是大富大貴人家的婦女亦然。
- 為了逃亡遷徙、抵制裹小腳:大陸學者梁養吾先生認為自從永嘉之亂以來,客家人為了逃亡遷徙他鄉,由黃河流域一直翻山越嶺到南方,她們必須靠一雙大腳走路,因此客家人一向抵制裹小腳。另一位大陸學者楊宏海也認為客家婦女不纏足與客家人輾轉遷徙有關。郭宗熹先生同樣認為客家婦女在遷徙途中要與男人一樣跋山涉水,如果把腳纏成三寸金蓮,則寸步難移只好在途中被淘汰。
三、學習自鄰近土著族群:大陸學者謝重光先生認為「客家婦女頭上狀如獨木舟的高髻是襲用了蠻獠椎髻之法,不纏足的習俗也是從優獠那兒學來的,過去論者常把客家婦女不纏足歸結為客家先民常處在輾轉遷徙中,不能沒有一雙大腳,其實這只是主觀的臆斷,並無歷史根據。」客家婦女不纏足實係受蠻獠風俗影響所致,與之相聯繫的是客家婦女承擔了大部分生產事務,既然客家婦女承擔著這麼繁重的生產和生活事務,當然不能作小腳女人,只能作大腳蠻婆了。
以上對於客家婦女不纏足的論點,大陸學者胡希張認為因遷徙而解足難以成立,因為纏足小腳解放更不良於行,而客家先民幾次大遷移的過程長達數百年乃至千年,真正移動時間不長,一旦到新地落戶之後一住往往長達數代(許多族譜證明),實在有非常充分的時間沿襲舊有貴族的生活習俗(假設客家先民為中原世家望族說法成立),客家婦女也不可能違拗當時強大的社會價值勢力。胡氏同時引《石城縣志》(清‧乾隆時期)、〈孝友傳〉《長汀縣志》(清‧道光、咸豐年間)、〈烈女〉《嘉應州志》(太平天國時期)、《寧化縣志》(民國初年)等州縣志書中記載客家女子纏足的例子,來反駁客家地區向來不纏足的說法。因為長汀縣、寧化縣隸屬福建省皆是純粹的客縣,嘉應州(今梅縣)更是廣東省完全客家住縣,石城(江西省)雖非純客家住縣,卻是客家先民南遷進入「客地」的通衢,也是客家人的主要祖居地之一。如此說明了,在中國大陸客家祖籍居地,從清乾隆時期至民國初年,皆有客家婦女纏足的記錄存在。
既然史籍上有諸多客地婦女纏足的記載,後來客家地區婦女為何不興纏足之風?有研究者認為與太平天國時期婦運以及受到後來生活環境影響,因為失去纏足的優渥環境,被迫必須改變生活習慣有關連。因為太平軍的起事地點是在廣西,初期「拜上帝會」的信眾多在兩廣地區,洪秀全金田起義時有成千上萬的客家婦女赴義,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太平天國定鼎金陵論功行賞時,許多客家婦女因功績卓著而封官晉爵,可見自然天足的客家婦女在當時的風光成就。另外,大陸學者謝重光先生認為,客家婦女不纏足的習俗,是從鄰近蠻獠族群那兒學來的,因為客家居地鄰近土著,如畬、瑤、壯等少數民族婦女都是自然天足,客家婦女受到地方風俗影響,同時客家婦女承擔大部分的生產事務,既然承擔著繁重的生產工作,當然不能作小腳女人。
客家先民遷移至台灣之後,由於傳統習俗與生活環境艱苦,在那僅靠勞力支撐的農墾社會,客家婦女是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生產工具之一。在早期灣傳統社會中,客家婦女擔負著粗重的勞務工作,不論在過去的研究記錄上還是田野訪談中,皆發現客家婦女的工作是繁重的,一生多半非常操勞。客家婦女不但要兼具「輔娘」、「薪臼」的角色,更擔起「田頭地尾」、「灶頭鍋尾」、「家頭教尾」的工作,要纏足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客家婦女不纏足的背後,存在著的可能不像歷史文章中所歌頌的卓越與自主,也不一定真如客家研究學者所稱:「客家婦女,表面上勞苦極了,然其內在的精神,卻比外間婦女尊貴得多、幸福得多。」但是客家婦女在篳路藍縷的開拓歲月中,生活條件困苦的環境下,擔負了沈重的工作、付出了所有的心力,對家庭、民族的發展的確有非常重要的貢獻。從不纏足的現象讓我們更了解客家婦女生活艱苦的歷史,我們無法得知古早時期自然天足的客家女性是否是過得獨立自主、驕傲與幸福,但是其勤勉堅強、刻苦耐勞的堅毅性格卻是令人尊敬與喝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