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客家團體理事長令人尊敬!!!
本文曾於民國100年刊登於客家雜誌
新北市客家局於100年5月13日在新北市客家園區舉辦「100年度第2次新北市政府客家文化諮詢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召開,除了向客家鄉親、客家之友報告施政重點、績效,並傾聽客家鄉親與客家之友的基層意見,以及表揚提振客家愛心優良形象的理事長外,與會客家社團理事長也對如何辦好今年義民節活動,紛紛表達有價值的寶貴意見,並且對於少數破壞客家形象者,表達痛心,希望少數人能以維護客家優良形象為念,莫再傷害客家。
由於日本發生地震,新北市客家社團在第一時間就發起愛心募款活動,是除慈濟、紅十字會以外,全國最早發起送愛心到日本的民間社團,總計捐款高達53萬1700元,有效提振客家有愛心、用智慧爭取國際友誼的優良形象,所以委員會一開始,就頒獎表揚34位有愛心的理事長。這34位理事長對提高客家優良形象有所貢獻,而客家有了優良形象,自會吸引更多人喜愛客家,而爭先恐後要學客家話、要當客家人。因此,我們應該向這34位有愛心的理事長,以及捐款的客家鄉親、客家之友,表達最高敬意。
其次,民間參與公共政策已經是現代公共政策的主流,大會接著由客家局的3個科分別向理事長、顧問、客家鄉親、客家之友報告業務重點和績效,再由全體與會人員提出問題和建議,這種勇於辦理雙向溝通、傾聽民意、即刻解決問題的創新作為,不僅在地方政府少見,連中央政府也沒幾個部會敢做,然而新北市客家局卻能實現民間參與機制,對推動客家事務將有更多助力;但此成功可歸功於與會理事長願意提出善意建言,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有2位理事長輪流發言提醒:各社團不要動用民代對客家局承辦人員施壓,因為客家局對於社團申請補助案都按照法令規定公平處理,公務員必須按照法令辦事,不照法令辦事會有法律責任,而一旦受到壓力之後,公務員將不知如何是好….。這段話十分重要,客家要建立好形象,也該內部自我自律,何況依據遊說法的規定,對政府機關遊說(俗稱:施壓)必須依法登記,我客家鄉親都是現代好公民,應該避免這種破壞客家形象之事發生。
委員會最後討論義民節活動,對於如何辦得更好、如何在有限的經費下把活動辦得熱熱鬧鬧人潮洶湧,與會理事長都無私奉獻智慧,會中一位理事長慷慨激昂表示:我們不能只停留在「活動有辦就好┘的思維,也不能停留在「今年是我辦┘的自我陶醉中,而是要思考「怎樣把活動辦得最好┘,不要讓人看不起客家…等。這番話十分中肯,也十分重要,但願各級客家事務機關,好好追查外包公司有沒有認真辦好活動,不認真的,依約扣款,下次投標打低分。
會議結束後,一位理事長聊天時說,客家公務員實在很清廉,我向學校借了幾次場地辦活動,為了表達感謝之意,要請客籍總務主任吃飯,請了幾次,就是不肯來…。這樣優良的風範,亦為客家公僕之光。
綜觀民國99年之前的全國各地會議,較少提到如何為客家爭取優良制度或討論如何提高客家優良形象,而本次諮詢會議,理事長多能由制度面為客家爭取生存空間,也能由提振客家優良形象面,為客家爭取跨族群的認同,實屬有智慧的展現。因為「爭補助 不如爭制度┘,有了好制度,才是客家永續發展,受人尊敬之路。想想當天理事長優良的發言,讓人永遠會尊敬新北市的客家理事長,全體客家鄉親、客家之友,會永遠感謝新北市的客家理事長,客家歷史也會記錄這一段優良史實。
